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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国家税务局:拾金不昧
发表日期:2016/12/13 15:03:55
 

拾金不昧

宁波市国家税务局:朱殷莹

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,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……”

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,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。千百年来,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,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。而我管理处保安部汪水江正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之一。

122晚汪水江同志在下班途中看见地上放着一个东西,他捡起一看是一女士手挎包,打开包内有手机、身份证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。他并没有把这些当做天外横财,并且第一时间上报办公室请求我们管理处帮助寻找失主,多方打听失主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告知失主。

他说:东西丢了,失主很着急的,我们捡了要及时上交,送还人家。面对金钱,汪水江表现得很坦然。虽然,他的家庭并不富裕,上有老下有小,生活负担比较重,但还是愿意做一个拾金不昧的人。失主唐女士表示感谢时,他说不用了,他交还物品并不需要别人的感谢,这是自己的为人准则。

拾金不昧其实是反映一个人、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。汪水江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,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职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,也是我们整个管理处的荣誉。我们领导在获知了此事后,作出批示,号召管理处全体职工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,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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